河北发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
河北发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
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
本报讯(记者周洪松)日前,河北省印发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完善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等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有效解决“三点半”难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河北规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主体责任,以本校师资及场地资源为主,适当补充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河北要求,各学校要做好参与课后服务师生信息和活动过程资料管理,科学开展评价。鼓励教师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探索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及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同时持续完善作业辅导质量评价相关制度,强化过程督查。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各学校要针对开设的不同类型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对应的管理、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过程管理。
河北提出,要坚持全校“一盘棋”思维,在实施方案中同步加强作业辅导、素质拓展活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监管、宣传引导等多方面工作,强化考核监督。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家长委员会作用,全面加强学校课后服务效能反馈,以家校合力推动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强化课后服务绩效考核,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所有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